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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展览服务合同正规范本(2024版)

会议展览服务合同正规范本(2024版)

会议展览服务合同

合同编号:_

甲方(委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
联系电话:_

乙方(服务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
联系电话:_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基础上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会议及展览服务事宜,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
第一条 服务内容

1.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会议及展览服务(具体方案详见附件一):
(1)会议服务: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策划、场地布置、设备租赁、会务接待、住宿餐饮安排、交通协调、资料制作等;
(2)展览服务:包括但不限于展台设计与搭建、展品运输与保管、展览现场管理、观众登记、宣传推广等。

1.2 乙方应按照附件一约定的服务标准、规格、数量和时间节点提供服务。

第二条 服务期限及地点

2.1 服务期限: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。
2.2 服务地点:
_(如涉及多个地点,应逐一列明)。
2.3 如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服务时间或地点的,应提前
_日书面通知乙方,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
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

3.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(¥元),该价款包含服务费、材料费、人工费、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义务甲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,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3.2 支付方式:
(1)合同签订后_个工作日内,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%,即人民币元(¥元)作为预付款;
(2)服务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
个工作日内,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%,即人民币元(¥元);
(3)剩余
%作为质量保证金,于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_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无息支付。

3.3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。

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

4.1 甲方权利义务:
(1)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议展览所需的资料、信息,保证其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
(2)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沟通协调,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方案及阶段性成果;
(3)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;
(4)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条件。

4.2 乙方权利义务:
(1)按照约定标准和时限完成服务,确保服务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及行业规范;
(2)指定项目负责人,保持与甲方的定期沟通,重要事项应及时报告甲方;
(3)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主要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;
(4)负责服务过程中的人员及财产安全,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。

第五条 验收

5.1 服务完成后,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。甲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_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,验收标准以附件一约定为准。
5.2 甲方验收合格的,应签署验收确认书;甲方逾期未验收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,视为验收合格,但不免除乙方对服务质量的法定担保责任。
5.3 验收不合格的,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
_日内整改完毕并再次提交验收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
第六条 知识产权

6.1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创作的设计方案、效果图、宣传资料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(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),乙方应保证其交付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。
6.2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的自有设备、软件、模板等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,但甲方在合同目的范围内有权使用。

第七条 保密

7.1 任何一方对因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技术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,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。
7.2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__年内继续有效。

第八条 不可抗力
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、战争、疫情、政府行为等)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,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,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,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,乙方应退还已收取但未实际发生服务的费用。

第九条 违约责任

9.1 甲方逾期付款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逾期金额的_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逾期超过日的,乙方有权暂停服务或解除合同。
9.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服务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合同总价款的
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日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款
_%的违约金。
9.3 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及合理的维权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等)。

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

10.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,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,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,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。

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

11.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二条 其他

12.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12.2 本合同一式_份,甲方执份,乙方执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2.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2.4 通知以书面形式(包括电子邮件、传真等可留有记录的方式)发送至以下地址,即视为送达:
甲方送达地址:
_
联系人:
_ 电话:_ 邮箱:_
乙方送达地址:
_
联系人:
_ 电话:_ 邮箱:__

(以下无正文)
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: 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:
签订日期:_年月日 签订日期:年月_日

附件一:会议展览服务具体方案及服务标准
(应明确服务项目、规格、数量、时间节点、验收标准等具体内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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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3 15:03:45